為維護高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校園平安穩(wěn)定,從2020年9月1日起,青島市由政府統(tǒng)一出資為全市23所高校(約39萬名在校學生)購買了校方責任保險。
青島為所有駐青高校購買校方責任保險,是繼2007年為所有公辦和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統(tǒng)一出資購買校方責任保險以來的又一重大校園安全舉措,充分體現(xiàn)了青島市政府為學校辦學安全托底的施政理念。據(jù)介紹,此次統(tǒng)一購買的高校校方責任保險的保費為8元/人/年,賠償限額每人每次事故責任限額150萬元;每人每年精神損害賠償15萬元;學生實習過程中造成的第三者責任限額20萬元/年。
近年來,青島市積極倡導全面構建政府、學校、家長三位一體的保險保障理念,形成了多險種、全覆蓋的校園安全“防御堤壩”,通過保險保障有效解決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經(jīng)濟損失和矛盾糾紛,更好地保障學校和師生的合法權益,為青島人才資源持續(xù)創(chuàng)新發(fā)展保駕護航。
(大眾報業(yè)·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肖芳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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