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在青島12345政府信箱留言,咨詢申請公租房、申領公租房補貼有什么要求,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對此,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回復如下:
自2014年8月1日起,青島市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軌運行,統(tǒng)稱保障性住房(公租房)。
市區(qū)申請保障性住房的戶籍家庭或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具有市區(qū)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過3388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4倍。
如您符合條件,可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申請,按規(guī)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及家庭市場住房租賃合同,經街道辦事處、區(qū)住房保障部門會同民政、公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稅務等部門對申請家庭的住房、收入、財產、婚姻狀況審核公示通過后,取得住房保障資格后可領取公共租賃住房補貼。
據(jù)悉,青島最新的保障性住房租賃補貼檔位標準為:低保和分散供養(yǎng)特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2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693(含)的非低保和分散供養(yǎng)特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8元;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1693元低于2540元(含)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6元;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2540元以上符合條件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4元。
實物配租租金檔位為:人均月收入高于810元低于1693元(含)的家庭,租金標準按照同區(qū)域市場租金標準的30%確定;人均月收入高于1693元低于2540元(含)的家庭,租金標準按照同區(qū)域市場租金標準的50%確定;人均月收入高于2540元以上符合條件的家庭,租金標準按照同區(qū)域市場租金標準的70%確定。
來源:青島日報樓市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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