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一則“支付寶、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將于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消息刷屏。但據記者了解,央行新規(guī)并非對收款碼的商用完全禁止。通知明確強調了收款碼分為個人和經營用收款碼,經營用收款碼不在通知限制之列。其中,將受到約束的主要是個人靜態(tài)收款條碼。按照規(guī)定,個人靜態(tài)收款碼原則上禁止用于遠程非面對面收款,各機構應審慎確定個人收款靜態(tài)碼白名單;并將有明顯經營特征的個人收款條碼用戶參照特約商戶管理。個人可以將收款碼申請變更為經營性用途,但變更的標準相關部門還在研究中。
來源:財聯(lián)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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