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中國證監(jiān)會、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jiān)察委員會發(fā)布聯合公告,原則同意兩地交易所將符合條件的交易型開放式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納入互聯互通。ETF納入互聯互通后,內地和香港投資者可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guī)定范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ETF基金份額。ETF納入互聯互通基于股票互聯互通的基礎設施連接,主要制度安排參照股票互聯互通,遵循兩地現行的基金運作、交易結算法律法規(guī)和運行模式。
香港交易所行政總裁歐冠昇表示:“ETF的納入是互聯互通機制升級的又一個標志性成果。ETF納入互聯互通標的可以滿足市場各方對于互聯互通更高的要求,為內地與香港市場創(chuàng)造共贏,促進兩地市場的持續(xù)發(fā)展。我們期待與內地伙伴和市場各方繼續(xù)攜手合作,推動兩地市場互聯互通機制的不斷升級?!?/p>
來源:證券時報
責任編輯:崔現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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