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社交平臺上出現(xiàn)大批“開無人認領行李箱盲盒”為主題的視頻。視頻制作者表示,這些行李箱有的是長期滯留在機場、火車站無人領取的;有的是租客因無錢繳納房費,抵押給房主的;還有說是從學校流轉出來的學生不要的行李箱。它們大多從某閑置物品交易平臺上淘來,價格從幾十到上千元不等。視頻中,有的人從行李箱中“淘出”了一堆二手衣服,有的人“淘出”了手機、化妝品甚至奢侈品牌項鏈,盲盒價值差距巨大,引起了眾多網(wǎng)友的圍觀。
在萬物皆可盲盒的時代,出現(xiàn)“無人認領”的行李箱盲盒并不讓人感到意外。但需要警惕的是,所謂的“無人認領”行李箱盲盒并不像其他盲盒那樣僅關乎經(jīng)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還很可能關聯(lián)著行李箱所有人的財產(chǎn)權益以及機場、火車站、房東等相關主體的遺失物保管處置義務或抵押物、留置物處置權,因此,“無人認領”行李箱盲盒也很容易引發(fā)財產(chǎn)權益糾紛。
誠然,確實有不少旅客因種種原因將行李箱遺留或丟失在機場、火車站等場所,但這些行李箱不等于無主物,不是可以被隨便買賣的物品?!睹穹ǖ洹丰槍z失物明確了拾得者以及有關部門的返還、通知、招領、妥善保管等義務,并明確了遺失物的處置程序、時限和無人認領的法律后果。
按照規(guī)定,遺失物無人認領的最終歸宿是,自有關部門發(fā)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即便如此,國家也會通過拍賣、銷毀等合法程序處置。不管在哪一環(huán)節(jié),旅客的“無人認領”行李箱都沒有流出的空間。如果有行李箱流出,成了二手交易的盲盒,就說明機場、火車站等主體或有關部門未盡到通知、招領、妥善保管等責任,侵犯了旅客的財產(chǎn)權益。
至于“租戶抵押給房主的行李箱”也分多種情況,只有租戶明確表示放棄行李箱的所有權,或者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房東有權處置其遺留在涉租房屋中的物品,房東才能出售租戶的行李箱。對于租戶抵押或留置給房東的行李箱等物品,房東不能單方隨意處置,而須走法定程序。房東將租戶抵押或留置的行李箱擅自出售給商家進行盲盒式營銷,容易產(chǎn)生侵權糾紛。
實際上,有些行李箱根本就不是“無人認領”的物品,而是商家自行“生產(chǎn)”的,有些行李箱也早已經(jīng)過商家驗視,里面根本就沒有什么有價值的物品,商家卻故意把行李箱包裝成可能藏有不菲價值物品的盲盒。商家的這些營銷手段構成虛假、夸大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權益。
針對“無人認領”行李箱盲盒營銷行為,公安、機場、火車站等主體應進一步夯實對遺失物的處置責任,健全處置機制,規(guī)范處置行為,維護好權利人的財產(chǎn)權益,防止遺失物從管理漏洞中不當流出。公安、市場監(jiān)管、網(wǎng)信等部門還應聯(lián)合相關平臺對“無人認領”行李箱盲盒營銷行為進行整治,針對商家銷售缺乏合法來源渠道證明的行李箱、虛假宣傳等行為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倒逼商家守住法律底線。當然,消費者面對“無人認領”行李箱盲盒營銷行為也應擦亮眼睛,理性消費,謹防落入營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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