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財政局、青島市農業(yè)農村局印發(fā)《關于加強全市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及綠色增糧先行示范區(qū)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出臺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補助政策,支持綠色增糧先行示范區(qū)建設,并對相關區(qū)(市)在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建設標準、強化實施管理、做好資金監(jiān)管四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青島市始終將高標準農田建設作為保障糧食安全的重要舉措和穩(wěn)定提升糧食產量、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抓手。2011年以來,全市通過實施農業(yè)綜合開發(fā)、土地整治、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新增千億斤糧食產能田間工程建設等項目共建設高標準農田442.7萬畝,占全市基本農田總量的78%。
按照中央統(tǒng)一部署,為進一步提高全市糧食綜合生產能力,2023年起,全市將實施新一輪的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建設,把“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zhàn)略落到實處。按照市級新出臺的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補助政策,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畝均補助標準確定為1268元,由中央和市級財政負擔。在此基礎上,支持各區(qū)市開展綠色增糧先行示范區(qū)建設,將示范區(qū)內的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畝均補助標準確定為畝均3000元,每畝提標的1732元,由市與區(qū)(市)財政按比例共同承擔。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劉栩
責任編輯:崔現(xiàn)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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