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青島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fā)布會,介紹《青島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相關情況,《辦法》將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舉旨在加強地方標準管理,提高地方標準質量,進一步推動青島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
發(fā)布會上,青島市司法局的代表首先闡述了制定《辦法》的背景和意義。標準化作為經濟活動和社會發(fā)展的技術支撐,對于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水平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標準化工作,先后出臺了《國家標準化發(fā)展綱要》等重要文件,為標準化工作指明了方向。青島市積極響應國家號召,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有關決策部署,通過制定《辦法》,推動地方標準管理規(guī)范化、制度化,以適應新時代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需要。
《辦法》共7章34條,內容涵蓋了地方標準管理工作的各個方面,就管理工作機制、立項流程、起草和審查要求、實施和監(jiān)督等方面分別進行了詳細規(guī)定。
在管理工作機制方面,《辦法》明確了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職責,構建了統(tǒng)一管理、分工負責的地方標準管理工作機制。同時,界定了市級地方標準的制定范圍,并鼓勵將取得良好實施效益且符合地方標準管理要求的團體標準、企業(yè)標準轉化為地方標準,以推動標準的優(yōu)化和升級。
在立項流程方面,《辦法》規(guī)定了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每年向社會公開征集立項建議的渠道和程序,以及立項申請的提出、審查和公示等要求。為確保地方標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辦法》還強調了立項研究的重要性,并明確了立項計劃的制定原則和內容。
在起草和審查要求方面,《辦法》明確了起草、審查主體和基本要求,規(guī)定了標準起草過程中的調查分析、實驗、論證以及相關技術要求的試驗驗證等程序。同時,為確保標準制定過程的公開、透明,《辦法》還規(guī)范了征求意見的范圍、方式以及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限等要求。在技術審查方面,《辦法》對審查人員、審查形式、審查內容等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并強調了技術審查的剛性約束。
在實施和監(jiān)督方面,《辦法》建立了過渡期制度,為相關主體準備、完善標準實施條件提供必要時間。同時,推動了地方標準的有效實施,加強了標準的宣傳培訓,提高了社會公眾的知曉度。此外,《辦法》還建立健全了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定期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對標準進行修訂或廢止。在監(jiān)督管理方面,《辦法》設立了專章進行規(guī)范,明確了監(jiān)督檢查的主體、程序和方式,以及舉報、投訴、意見和建議的處理程序。
市司法局的代表表示,《辦法》的出臺標志著青島市地方標準管理工作邁入了法治化軌道。通過優(yōu)化標準供給結構、增強標準管理效能、提升標準化水平等措施,《辦法》將為青島市產業(yè)發(fā)展、服務提升提供有力支撐,進一步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同時,也希望社會各界能夠積極參與和支持標準化工作,共同營造良好的標準化社會環(huán)境。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李澍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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