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jīng)日報/青島財經(jīng)網(wǎng)訊(記者 蔣世龍 通訊員 時滿鑫 呂佼) 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是新形勢下人民法院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xiàn)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一項重要工作。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積極探索構建覆蓋全市的行政爭議審前和解機制。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全市兩級11個行政爭議審前和解中心共和解案件587件,實質性解決了一大批行政爭議。
凝聚共識,構建整體框架
為全面推進建設工作,青島中院與青島市司法局向青島市委政法委提出《關于推進行政訴訟體制改革設立行政爭議審前和解中心的報告》。青島市委積極推動行政爭議審前和解中心建設,提出創(chuàng)新、公正、和諧三個目標,并要求全市行政機關積極支持審前和解中心建設和運行,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青島經(jīng)驗。
明確建設定位,聚焦基層社會善治。該院學習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結合青島行政審判實踐,確立“與‘楓橋經(jīng)驗’一脈相承、就地化解爭議、多方聯(lián)動參與、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打造法院主導、和解員為主力、社會力量為補充的行政爭議審前和解平臺,把審前和解中心的建設和運行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
注重協(xié)調聯(lián)動,形成綜合治理格局。青島市審前和解中心在青島中院和青島市司法局均設辦公點,分別負責行政復議和訴訟階段的和解工作。兩個辦公點分工負責、共同調研、協(xié)商聯(lián)建、一體推進,不斷提高矛盾化解效率。
強化制度,規(guī)范長效運行
抓好制度建設,保障工作有序開展。青島中院制定《行政爭議審前和解中心工作程序》《行政爭議審前和解工作實施辦法》等,為工作規(guī)范化開展提供制度保障。與司法局聯(lián)合建立健全和解員選任機制,遴選61名由律師、高校學者和優(yōu)秀基層工作者等組成的高素質和解員隊伍,為和解工作奠定基礎。
建立篩選機制,嚴格流程節(jié)點管控。該院不斷完善案件篩選機制,將屬于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規(guī)定和解范圍內(nèi)的,立案時直接轉到審前和解平臺;其他案件由辦案法官梳理篩選,適宜和解的轉入審前和解平臺。審前和解案件設立專門案號規(guī)范管理。
加強調審銜接,滿足群眾多元需求。該院構建調審銜接機制,對和解成功的案件,根據(jù)具體情況分別作出確認和解協(xié)議有效的判決、出具行政調解書或準予撤訴裁定,實現(xiàn)審調對接多元化;對和解終止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及時依法審判。
精細管理,確保取得實效
該院堅持全程式和解,推動爭議實質化解。采取“一案一方案、一案三跟進”措施,逐案定制和解方案,精準和解,精細調解,提高和解率;通過跟進和解、跟進履行、跟進后效,確保和解方案落到實處,當事人權益得以實現(xiàn)。
青島中院還通過健全法官指導機制,完善配套機制,確保和解取得實效。員額法官和法官助理結合案情指導和解員釋法說理,引導當事人對案件結果作出合理預判,理性選擇和解方案;加強對和解員的培訓,由資深法官對法律適用等問題作專題培訓,提高和解員工作水平。
開展文化建設,助推糾紛圓滿化解。該院加大宣傳力度,營造“依法和解,法助人和”的審前和解文化氛圍。在審前和解中心辦公室等場所設置流程圖、宣傳畫、標識牌等,幫助當事人了解審前和解的功能和優(yōu)勢,提升認同感和信任度;通過新聞媒體及法院自媒體宣傳審前和解做法和成效,增進社會理解與支持。
聚焦重點,促進釋放效能
在已和解的案件中,有一個明顯特點,就是關切改善民生,助力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不僅涉及工傷行政確認、勞動保障監(jiān)察、土地房屋征遷等與民生息息相關的領域,又涵蓋環(huán)保行政處罰、市場監(jiān)管行政處罰、工商行政登記等涉民營企業(yè)及其他市場主體權益的領域。這些案件的解決,切實服務了群眾,助力營造了平等、規(guī)范、有序的法治化市場環(huán)境。
搭建多元平臺,妥善化解群體性糾紛。青島市市北區(qū)某社區(qū)140余戶居民因房屋征遷改造提起行政訴訟,案件進入審前和解程序后,多方參與、精準施策,逐案推動化解。目前已和解近40件,爭議實質性解決工作不斷推進。
發(fā)揮輻射功能,服務保障重點工程。何某某因房屋被強拆提起行政訴訟,其房屋地處國家級重點項目某城際軌道交通項目范圍之內(nèi)。該案進入和解程序后,經(jīng)青島中院行政庭專業(yè)法官會議提供咨詢意見,辦案法官和法官助理指導,爭議各方就強拆房屋的全部相關事項達成和解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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