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發(fā)展改革委、市教育局聯合印發(fā)了《關于確定部分民辦學校學歷教育學費、住宿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了13所非營利性民辦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學費、住宿費標準,并對2019年度新建學校收費和繼續(xù)推進民辦教育市場化改革試點等相關工作作出部署。
部分民辦學校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核準表
按照“鼓勵民辦教育發(fā)展、適當控制漲價幅度、放管結合”的原則,結合上述民辦學校現行收費標準和申請調整的收費標準,發(fā)改、教育部門在核準時適當控制了調價幅度。允許各民辦學校在政府指導價范圍內根據自身辦學水平、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生源地經濟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收費標準,并在招生前通過門戶網站、公眾號、公示欄、明白紙等多種形式,向學生和社會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此次調整收費標準,僅限于2020年秋季入學新生,老生繼續(xù)執(zhí)行入學年度的收費標準。《通知》未涉及的學費、住宿費項目收費標準不超過本校上年度收費水平。原則上,三年內各民辦學校收費標準不得超過該核定的最高收費標準。
《通知》規(guī)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給2019年度新建民辦學校辦學成本和收費標準測算帶來不確定性。鑒于此,2019年度新建民辦學校的2020年秋季開學新生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不得超過本校上年度收費水平。
《通知》規(guī)定,按照分類指導、平穩(wěn)有序推進的要求,自今年秋季開學起,擬將部分發(fā)展定位高端、辦學投入大、師生配比高、小班制特色化教學的民辦學校納入第二批民辦教育收費市場化改革試點范圍,由民辦學校自行申報,具體試點學校名單由市教育局、市發(fā)展改革委共同審核確定并向社會公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民辦學校可結合自身實際進行申報認定:
1.發(fā)展定位高端,面向培養(yǎng)國際化、專業(yè)化、特色化人才;
2.辦學投入大、軟硬件設施配備達到國內一流水平;
3.師生配比原則上不低于1:6;
4.小班制特色化教學,原則上每班不超過25名學生;
5.生均培養(yǎng)成本超過4萬元。
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捎?020年6月12日前向市教育局、市發(fā)展改革委提報申請。經市教育局、市發(fā)展改革委共同審核認定后向社會公示。試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將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收費標準由學校根據辦學成本、發(fā)展定位、市場需求等因素自主確定并按照相關政策規(guī)定做好收費公示。
市發(fā)展改革委
2020年6月3日
《關于確定部分民辦學校學歷教育學費、住宿費標準的通知》政策解讀
日前,市發(fā)展改革委、市教育局聯合下發(fā)《關于確定部分民辦學校學歷教育學費、住宿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切實做好政策落實工作,現解讀如下:
一、《通知》出臺背景
根據新修訂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山東省定價目錄》、省發(fā)展改革委等四部門《關于印發(fā)山東省中小學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發(fā)改成本〔2020〕648號),以及市發(fā)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市場監(jiān)管局三部門《關于深化非營利性中等及以下民辦學校收費改革的通知》(青發(fā)改規(guī)〔2019〕2號)等有關規(guī)定,我市非營利性民辦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學費、住宿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具體工作由市發(fā)展改革委會同市教育局負責。
按照工作程序,我市13所民辦學校在規(guī)定時限內向市發(fā)展改革委、市教育局提交了學費、住宿費標準調整申請。為實施工作流程再造、價格核準工作做到高效便民,按照“依法依規(guī)、高效便捷、部門協同”的原則,市發(fā)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對上述民辦學校分別進行了辦學資質、申報材料審核等工作。在依法開展成本監(jiān)審的基礎上,對學費、住宿費標準進行了測算,綜合考量上述民辦學校辦學水平、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社會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并借鑒了國內同類城市的經驗做法,市發(fā)展改革委會同市教育局出臺了《通知》,核準了上述民辦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準,僅限于上述民辦學校今年秋季新入學的學生執(zhí)行。
二、此次民辦學校學費、住宿費標準調整的原則
根據《價格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和相關價格政策規(guī)定,此次調整收費標準的原則主要有:
一是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教育領域的原則。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實施方案(2018-2022年)》要求“積極鼓勵社會力量依法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在當前公辦教育資源不充足、不均衡的情況下,民辦教育作為教育事業(y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此次調整收費標準的過程中,結合我市今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實行同步招生、民辦學校未來發(fā)展等實際情況,充分考慮了民辦學校教職工工資支出增長、校舍租金上調、教學設備更新維護、工程基建及固定資產投資折舊等新增因素的影響,核準了收費標準,這將有利于鼓勵更多民間資本進入教育領域,為民辦教育保留發(fā)展空間,促進民辦教育健康有序發(fā)展。
二是適當控制收費標準上漲幅度的原則。為保障學生及家長的合法權益,結合上述民辦學?,F行收費標準和申請調整的收費標準,發(fā)改、教育部門在核準時適當控制了調價幅度,使調整后的收費標準盡量控制在可預期、可承受的合理范圍內;也充分考慮了各民辦學校教學管理、社會認可度、生源地經濟狀況等因素,體現了公平負擔。
三是放管結合原則。此次核準的是最高收費標準,允許民辦學校在最高收費標準內,結合自身辦學情況和市場需求,自主制定學費、住宿費標準,在政策規(guī)定范圍內給予學校更大的定價自主權。
需要說明的是,按照省發(fā)展改革委下發(fā)文件關于民辦學校收費原則上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的規(guī)定,上述民辦學校提高收費標準后,只限于今年秋季新入學的學生,老生繼續(xù)執(zhí)行入學時的收費標準?!锻ㄖ肺瓷婕暗钠渌麑W費、住宿費項目收費標準不超過本校上年度收費水平。
三、民辦學校應嚴格執(zhí)行核準的收費標準
《通知》規(guī)定,各民辦學校在政府指導價范圍內根據自身辦學水平、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生源地經濟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收費標準,在招生前通過門戶網站、公眾號、公示欄、明白紙等多種形式,向學生和社會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
原則上,三年內各民辦學校收費標準不得超過核定的最高收費標準,確因特殊情況,學校實際辦學成本超過核定范圍而影響正常運轉的,學??上蚪逃l(fā)改部門申請重新核定。
四、2019年度新建民辦學校學費、住宿費標準的確定
今年以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給2019年度新建民辦學校辦學成本和收費標準測算帶來不確定性。鑒于此,《通知》規(guī)定,2019年度新建民辦學校的2020年秋季開學新生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不得超過本校上年度收費水平。
五、第二批民辦教育收費市場化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
2019年8月下旬,經省政府同意,市發(fā)展改革委會同市教育局開展了第一批民辦教育收費市場化改革試點。《通知》規(guī)定,按照分類指導、平穩(wěn)有序推進的要求,自今年秋季開學起,擬將部分發(fā)展定位高端、辦學投入大、師生配比高、小班制特色化教學的民辦學校納入第二批民辦教育收費市場化改革試點范圍,由民辦學校自行申報,具體試點學校名單由市教育局、我委共同審核確定并向社會公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民辦學校可結合自身實際進行申報認定:
1.發(fā)展定位高端,面向培養(yǎng)國際化、專業(yè)化、特色化人才;
2.辦學投入大、軟硬件設施配備達到國內一流水平;
3.師生配比原則上不低于1:6;
4.小班制特色化教學,原則上每班不超過25名學生;
5.生均培養(yǎng)成本超過4萬元。
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捎?020年6月12日前向市教育局、市發(fā)展改革委提報申請。經市教育局、市發(fā)展改革委共同審核認定后向社會公示。試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將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收費標準由學校根據辦學成本、發(fā)展定位、市場需求等因素自主確定并按照相關政策規(guī)定做好收費公示。
請輸入驗證碼